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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鹤峰县推行基层党建工作“三员”制度 
 
选择字体大小:【 】来自: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  时间:2008-9-1
 


 

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湖北省鹤峰县通过推行党建工作督导员、联络员和信息员三项制度,切实提高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。

 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,形成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,确保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该县积极推行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员制度,从全县选聘30名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和党建工作经验的党建督导员,引导党建督导员成为帮助该县组建党组织、发展党员、做好党建工作的督导员。同时,县委组织部从有关单位选派党建工作经验丰富,指导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作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,负责指导、督促、帮助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、开展活动、发展党员、培养选拔好党支部书记,努力提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。县委组织部还要求全县各基层党组织挑选有文字功底、写作能力强的人员作为党建工作信息员,负责总结上报本单位党建工作新情况、新经验,拓宽组工信息来源,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,畅通了信息渠道。(通讯员 卢亚 田学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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