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为进一步树立新典型、总结新经验、辐射推动、以点带面,加快推进“强基工程”,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,提升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,我市通过实行三项制度,加大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推进力度。
1、实行工作目标管理制。该市为规范企业党建示范点工作,形成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氛围,专门制定了考评细则,实行百分考核,同时制定争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,明确创建标准、创建对象和方法步骤。各企业党组织明确目标,分段实施。近三年来,共有47个非公企业“五好”党组织、23个“四好”党员业主分别受盐城、大丰两级市委表彰。
2、实行工作责任制。各党委和各企业党组织建立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工作班子,明确分管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。市委企工委定期组织检查、考核,年终对“党员示范岗”、“党员责任区”到位情况进行量化评分,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3、实行季报通报制。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的新形势,该市为及时掌握各镇、各主管部门的企业党建工作情况,强化企业党建工作季报制度,将季报制度正常化,并及时通报建立党建示范点工作情况,跟踪了解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进展情况,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,增强党建工作的推进力度。
|